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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9年度海口市“质量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添加时间:2009-05-18 15:17:45 浏览次数:126 | ||||||||||||||||||||||||||||||||||||||||||||
关于开展2009年度海口市“质量诚信单位”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生产、销售企业单位的诚信水平,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市场秩序,倡导诚信为本的行业道德风尚,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激励制约机制,树立我市产品质量的社会信誉,决定在全市开展 2009年度“质量诚信单位”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及条件 2008年度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全市生产、经营、销售产品的单位。 二、评选原则 1、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只要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提出申请。 2、坚持评审从严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评审质量,严格按既定程序操作,使评选出的“质量诚信单位”真正具有示范作用。 3、坚持社会性原则。评选活动将通过公开条件、程序,形成政府部门、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等方面共同参与的评选机制。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海口市质量诚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海口市质量协会秘书长担任,同时,将聘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 2、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由海口市质量协会负责各行业专项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组织现场调查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四、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 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形成书面申请,同时填写2009年度海口市“质量诚信单位”申报表。 2、考核评选 海口市质量协会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现场调查进行审核考评。 五、要求 有意参加“质量诚信单位”评选的单位,请将书面申请材料上报海口市质量协会。申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2009年度海口市质量诚信单位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及其他通过卫生、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合格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曾经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报名费与评审费收费标准: 1、报名费。凡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应在报送申报材料同时缴付报名费100元。 2、评审费1500元(包括调查费、公示费、会务费、宣传费、奖牌费、证书费等)。如评审程序中未被评上的,将退还评审费用。 七、表彰授牌 荣获“质量诚信单位”的企业均可获得以下表彰: 1、颁发获奖证书。 2、颁发“质量诚信单位”铜制奖牌。 3、海口市质量网上进行评选结果的公布。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参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度海口市“质量诚信单位”申报表
海口市质量协会 二00九年三月四日 海口市“质量诚信单位”
申
报
表
申请单位名称: 组织评审单位: 评 审 组 长: (签字) 评 审 日 期: 年 月 日
海口市“质量诚信单位”申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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